检验试验费、特殊检验试验费内容
1.检验试验费归属造价科目
根据13清单规范,检验试验费调整入企业管理费中,不再计入措施费项。另根据渝建发(2015)420号文,“关于加强质量检测委托管理”规定的内容,“材料检验试验费由甲方直接支付,不得由施工单位代为支付”,因此若此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单独招标),需在总造价中进行扣减。
2.检验试验费内容
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一般鉴定、检查内容包含(参考渝价[2004]36号“关于核定重庆市建设工程检验测试暂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混凝土用细、粗骨料检测、水泥检测、粉煤灰检测、外加剂检测、混凝土及砂浆检测、钢材检测、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检测、墙体砌筑材料检测、天然石材检测、橡胶支座检测、轻集料墙体材料检测、地面及内外墙饰面材料检测、密封防水材料检测、金属及塑料管材制品检测(门窗四性、塑料管材、板材性能、阀门压力试验等)、通风管道检测、保温隔热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土工试验、边坡及基坑监测(水平位移、沉降监测)、结构性能试验、建筑物和构筑物现场试验检测(混凝土及砂浆回弹、砼保护层厚度检测、配筋检测、梁外观及裂缝形态检测、碳化检测)。
说明:
①上述检测项目各个地区执行情况并不统一,并不是都需要检测,需根据各区政府制定的建设项目详细规范及验收标准。
②结构性能试验(结构鉴定)实施的前提是工程未按照政府要求取得施工许可证,若需复工,需进行结构鉴定,确保无结构问题。另,若发现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质量隐患或业主存在相关投诉,要求进行结构鉴定等。因此此项费用一般不发生。
3.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不属于检验试验费内容):
新结构新材料检验试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桩基检测(静载试验、钻芯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钢结构超声探伤、其他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检测费用(如临轨道建设相关检测)等。
特殊检验试验费内容包括:
1、外墙面砖抗粘接试验
2、室内有害物质检测
3、门窗 (幕墙)三性检测
4、石材放射性检测、石膏板阻燃检测
5、挖孔桩基础抽芯、桩破坏试验、桩基静载试验、超声波测试等特殊检验试验
6、钢筋抗拔和钢筋扫描
7、挡土墙抗渗试验
8、保温层隔热检测
9、桥梁支架预压及桥梁荷载试验
10、路基弯沉值测试、路面承载力试验
11、具有合格证的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发生的多次重复性检验试验均合格的费用。